星期三, 12月 13, 2006

某公開賽(不記得99年定00年)小弟先和王君





看到局末,明明是紅方勝勢,為何叫先和?其實還有往後一段我已經沒記錄下來,總之就在我將贏之時,中了王君一招回馬槍,那就是棋例規定作和。原來這次比賽有個很戇居又不合理的規例,就是如果出現一將一捉之類的著法,而又重複了一次,就馬上作和,結果王君把握小弟一時大意重複了一將一捉,而馬上叫和,事後他都跟我說對不起,但棋例如此沒辦法,十分可惜。

講起這個王君,他現在可是風雲人物,我第一次跟他下棋是在1999年左右參加全港青少年象棋賽,當時我在進軍四強時,遭他擊敗,當時他應該還是小六至中一年紀左右。在這次公開賽中他可能輕敵,以至幾乎被我一雪前恥。

不過,現在我再遇到王君,只怕十個我都下不贏,他現在實力已經遠超過我當年不知多少倍。為何這樣說?只要大家知道王君是誰便明白了,他現在已是全港頭十名的棋手,當年我跟他棋藝差不了太多,現在竟相差至此,時耶命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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